已离婚,转移的登记在配偶单方的婚内房产,不被诉请执行
周留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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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干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613号。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存在个人性质负债,若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房产归非负债一方所有,且该房产登记在非负债一方个人名下,协议后非负债一方即取得了房产的直接支配之物权。 债权人在债务人离婚后诉至法院要求将原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负债一方份额的部分列为责任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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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2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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